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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國務院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環保部下達了《關于下達“十三五”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》(環辦生態函〔2016〕109號),為了落實我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,省環保廳下達《安徽省環保廳關于分解落實“十三五”期間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的通知》(皖環函〔2016〕467號),要求我市2016-2020年完成500個新增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(2016年80個,2017年100個,2018年90個,2019年110個,2020年120個)。為了順利完成這項工作,6月12日,我局向各縣(市)區環保局、開發區環保分局下發《“十三五”期間合肥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依托美麗鄉村建設,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。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“美麗鄉村”建設,緊密依托全市美麗鄉村建設推進工作開展。以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域、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村莊為治理重點,充分利用住建、農業、城管、畜牧等相關部門已有工作基礎,形成整治合力,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、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及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等工作,實現村莊無“臟、亂、差”現象,村容村貌及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。
《通知》明確年度目標任務,開展各項工作。以市美麗辦(市農委)每年布置的美麗鄉村建設計劃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目標任務。各縣(市)區環保局(分局)要加強領導,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調機制,抓好統籌協調,以當地“美麗鄉村”建設工作為抓手(農業部門牽頭),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,定期研究解決問題,加強督促檢查。依托美麗鄉村建設檔案材料,分類整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所需材料,每個建制村建立一個檔案。年終按照建制村統計做好本轄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總結。
《通知》強調,要抓好組織實施,確保按期完成目標任務。貫徹落實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確定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是一項硬性指標,是“十三五”農村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,必須不折不扣完成。各縣(市)區環保局(分局)要認真抓好落實工作,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,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,落實目標責任,強化資金保障,加強日常調度,確保按期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。